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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屆蘭陽文學獎 簡章
一、第五屆蘭陽文學獎徵選要點
壹、宗旨:
闡揚蘭陽人文特色,鼓勵文學創作風氣。
貳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
二、承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文化局
參、徵選資格:
一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。
二、參加徵選之作品須能表現蘭陽風土民情特色之文學作品。
三、參加徵選之作品一律以中文寫作為原則,以未曾發表(含演出)出版、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,翻譯、改寫作品不予受理。
肆、辦理方式:
每二年辦理一次,原則上奇數屆次徵選類別為:散文、小說、傳統詩、民間故事,偶數屆次徵選類別為:散文、新詩、童話、歌仔戲劇本。
伍、徵選類別與規定:
1、 散文:四千字以內。
2、 小說:六千字至一萬字。
3、 傳統詩:
(1)律、絕、古體詩、竹枝詞、詞、聯、或排律均可。
(2)十首以上,以詩集型態結集,並署明創作年、月、日等。
(3)各體裁須符合格律要求。
4、 民間故事:四千字以內。
陸、獎勵辦法:
一、各類別錄取前三名各一名,佳作三名,獎金如下:
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,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,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,各贈獎座乙座,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,各贈獎狀乙紙。
二、各獎項從缺或增加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。
三、二人以上共同創作,獲獎之作品,其獎金自行分配。
四、獎金支付時,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。
柒、注意事項:
一、收件期間:101年05月01日至101年05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。
二、收件地點:宜蘭縣政府文化局,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。
三、繳交資料:
(一)參加徵選者應繳交下列資料:
1. 參加徵選作品一式五份。
2. 三百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表一式五份,格式如附件一。
3. 作者資料表一份,如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,均應分別繳交,格式如附件二。
1. 光碟一份,內容應包括:參加徵選作品、創作理念表及作者資料表。
(二)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。
(三)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、作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均須以電腦繕製,並存於光碟片中,作品繕打規格一律以電腦Word 2000製作,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方式繕打,字體以word 之14號字體,逐頁編列頁碼,並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。
(四)未附創作理念表、身份證明文件、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、或違反本條第五項徵選限制規定者,應不受理。填寫資料不齊、未附創作理念、未用電腦依規格繕製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之事項者,得不受理。
(五)參加徵選者繳交之資料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,參加徵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。
四、收件方式:
(一)參加徵選作品除親自送達外,一律需經中華郵政公司之郵局掛號郵寄辦理,其餘寄件方式,概不受理,且不退件。應徵相關資料請寄至(260)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號(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),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「第五屆蘭陽文學獎」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,未註明時,參加徵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。
(二)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親自送逹者,於收件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,送達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參加徵選限制:
(一)參加徵選作品每人每類以一件為限,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。
(二)參加徵選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,惟獲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,並於獲獎時繳交生活照乙張。
(三)參加徵選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加徵選資格,若已獲獎則追回獎金及獎座,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,並且不得再參加本活動:
1、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徵選者。
2、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。
3、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徵選獲獎者。
六、簡章索取:
本要點(含創作理念表、作者資料表),請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(http://www.ilccb.gov.tw)自行下載或至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號,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;函索者請填妥回郵信封,並貼足郵票(來函信封上註明「索取蘭陽文學獎簡章」字樣)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。洽詢電話:03-9322440分機208。
七、著作權授權規定:
為擴大文學教育推廣功效,主辦單位有權永久無償利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。
捌、評審:
一、資格審查:由承辦單位審查。
二、作品審查: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
三、評審結果公布:當年10月中旬公布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。
玖、輔導推廣:
一、獲獎作品,由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為推廣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不另支付作者酬勞或版稅。
二、獲獎作品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,出版後由承辦單位各贈送十冊予獲獎者。
三、獲獎作品中,各類作品得由承辦單位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社發表;歌仔戲劇本得由主辦單位指定演出單位演出,並得推薦供各相關團體非營利使用,且該著作權人同意於演出時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劇本。
拾、本徵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核准修正後公布於本府網站。
附件一 |
第五屆蘭陽文學獎應徵作品創作理念表
(應徵者未附本附件者,視同放棄應徵資格)
收件編號 (由主辦單位編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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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徵項目 |
□1.散文□2.小說□3.傳統詩□4.民間故事 (請勾選一項) |
作品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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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字數(含標點符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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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作品創作理念(限300字以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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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二 |
第五屆蘭陽文學獎作者資料表 收件編號:
貼 照 片 處
(浮貼全新脫帽二吋照片) |
填表注意事項 |
1. 各欄位必須詳實填寫。 2. 相關欄位如不敷使用,可另附A4紙張打印。 3.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者,視同放棄應徵資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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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選類別 |
□1.散文 □2.小說 □3.傳統詩 □4.民間故事 (請勾選一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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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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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
者
略
歷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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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 生 年月日 |
年 月 日 |
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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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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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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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 籍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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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訊 地 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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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職或 就讀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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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(O.) E-mail: (H.) 手 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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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 聯絡人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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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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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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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身分證(正面)黏貼處 |
國民身分證(反面)黏貼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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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權同意書 一、本人同意在本項作品獲獎後,將獲獎作品之著作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為無償使用,並同意主辦單位有以任何形式為推廣、保存及轉載之權利,不另支付酬勞或版稅。 二、本人同意在本項作品獲獎後,得由主辦單位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社發表;歌仔戲劇本得由主辦單位指定演出單位演出,並得推薦供各相關團體非營利使用,且本人同意於演出時得視需要由主辦單位修改劇本。 此致 宜蘭縣政府 立同意書人: (簽章) 身分證字號: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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